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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专利申请
其实很多用户在进行外观专利申请的时候,都不太懂得具体怎样去申请,甚至它的具体流程,现在申请外观专利的方法比较多,一是通过专利局代办处进行外观专利申请,二是通过专利局进行外观专利的申请,三是通过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外观专利申请。三种方式均可申请外观专利,主要看申请人如何取舍,下面我们聊城商标注册公司主要来了解下它的流程:
1、外观计设专利审查阶段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通知书做出补正。同时审查员会针对是否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户进行审查,若存在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户的,审查员将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或者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2、外观计设专利申请阶段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中的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应当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应当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3、外观计设专利授权阶段(1)授权:在通过初步审查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以下登记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以及专利证书印花税。(2)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此段时间约为2-3个月左右。
商标于企业而言,是打造品牌的关键,对企业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由于知识产权在我们的生活、工作中的影响越来越大,所以企业和个人的商标注册意识也越来越高。然而商标资源是有限的,如果想要注册自己想要的商标,恐怕有点难度。关于商标转让,你需要了解以下几个问题。
(一)办理商标转让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外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
2、转让人是个人的,需提交公证文书;
3、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转让委托书》;
4、受让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5、按规定交纳商标转让申请等费用;
6、如果委托专业机构申请还要需交纳部分费用(规费由委托机构定收);
商标转让须知
(二)办理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
1、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十五日内核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2、自确立申请日起三到四个月可以收到转让《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
3、《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
注意:通过委托代理人申请:商标局审查核准后发布公告并由代理人向转让商标受让人发送《商标注册证》。直接办理注册转让的申请:商标局审查核准后发布公告。受让人应在接到《转让注册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到商标局领证,同时还应携带:
(1)领取《转让注册通知书》的介绍信;
(2)受让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应加盖当地工商部门的章戳
(4)领取《转让注册通知书》;
(5)受让人名义变更的需附送工作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由于商标资源有限,而商标注册案件在不断地增多,所以注册商标的成功率也会日益降低,优质的商标几乎都被抢注,因此很多企业开始采取商标转让的方式来获取商标。
企业想要推广自己的品牌,注册商标在所难免,但是商标并不是说你想要注册就可以注册的,想要注册商标,它的注意事项,是你必须知道的,今天就由注册公司企业服务平台为您讲解商标注册的注意事项。
1、商标注册是有类别的 很多人想要注册商标,所以就起了一个名字或者是制作了一张图片就去注册商标,其实这样是不对的,想要注册商标,首先要确定好自己的类别。商标有49大类,每一类都是一种行业,先确定自己想要注册的文字或图形商标属于哪个大类,再选择小类,以此来确定你的具体类别是什么,这点是必须选择的。
2、商标注册的时间是比较久的 很多人想要注册商标,但是不知道怎么注册,所以就找了代理公司,让快速注册商标,希望一个月甚至一周就能搞定。但是殊不知这是不可能的,商标注册的时间是比较久的,整体流程走下来大概需要8-13个月左右,具体流程可以查阅:商标注册的办理流程 商标注册的注意事项还有很多,今天我们就讲到这里。当然,如果您的企业还未申请商标注册可以联系注册公司企业服务平台的工作人员。
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交送其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备案,并由商标局予以公告。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许可人或者被许可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直至报请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违反《商标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由被许可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收缴其商标标识,并可根据情节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被许可人必须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规定。
许可他人使用本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的商品商标的,在将许可合同副本交送存查时,被许可人应当依照商标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附送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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