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商标注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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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商标注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作者:聊城仁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15 08:23:15

商标对企业的重要性无异于名字对一个人的重要性,有商标的商品能增加辨识度,消费者在进行消费的过程中会有选择性地进行消费。没有商标的企业,不具备商标权,尽管你的产品推广很成功,但是不具备商标权,及时是你先使用的商标,一旦遭他人抢注,不仅对产品造成一定的影响,还会损失消费者。因此,以代办商标注册多年的经验提醒您提早做好商标注册工作,聊城商标注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注意的事项很多,小编为您罗列了以下几点。   

(一)去哪里办理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有两种途径:一是自己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二是委托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商标注册人可以选择其中的一种方式,但是如果没有商标注册的经验,小编建议您还是找一一家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因为商标注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你选择的途径关系到商标注册成功率。 

(二)谁可以申请商标注册?   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主体分为两种,一是企业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等,注册商标时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二是自然人,注册商标时需提供身份证及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三)如何选择代理机构?   商标注册申请人如果自己到商标局大厅窗口申请办理商标注册,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且对办理流程和需要准备的材料不熟悉,因此商标注册失败的几率很高,大部分企业都会委托商标注册代理机构。企业在选择代理机构时需要注重对该机构的考察,一是考察其专业性,从代理顾问的言谈举止中就可以分析其专业程度。二是看该代理机构的商标注册成功案例,因为事实数据是最能说服人的。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自己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商标注册还是委托商标注册代理机构,都要注重商标查询环节,因为商标查询是判断你的商标注册成功率的重要凭证,如果你想申请注册的商标已经被他人注册,但是你没有进行商标查询,那么后期的所有工作都是白费功夫,时间、精力、金钱都浪费了。

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与他人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局应当予以驳回,并不得提出异议公告。也就是说,我国商标注册实行先申请的原则。如果商标申请人希望注册的商标已经被同一类别的其他人注册,或者与其他注册商标类似,将面临被驳回的风险。

以中国商标***的“九井坊”商标为例。如果有人想在33个类别中注册一个名为“九井坊”的商标,但在同一类别中已经有“九井坊”的商标,那么“九井坊”就不会注册成功,因此对商标的预查询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当然,如果有相同或相似的在先注册商标,申请人可以及时修改或调整注册商标,有效避免不必要的经济和时间损失。”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商标注册查询虽然不能保证100%通过,但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提高商标核准注册的成功率。商标申请被驳回的风险除了与原商标相似外,还有商标本身的重要性,是否违反了《商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并据此判断商标注册成功的概率。小志在此提醒,申请人不能随意命名自己的商标,可以随意命名,这涉及《商标法》关于禁止使用和注册的相关内容。

例如,《商标法》第十条涉及国家名称、军事标志、国际组织标志、红十字会、红新月会、民族歧视性欺骗、有害的道德行为和不良影响、县级区划地名等;第十一条涉及通用名称、数字、模型等,第十二条对立体标志登记的限制性规定和第十六条地理标志保护的规定作了有关规定。以上内容是申请人在命名商标时需要绕过的坑。只要越过上述雷区,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就会大大提高。对于没有专业知识和注册经验的申请人,特别需要选择专业的商标代理平台,这样不仅可以做好商标的查询和准备工作,而且可以节省时间和经验,降低商标注册的风险,保证成功率。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在我国,商标权的转让应当经过法定的程序,并不是简单的转交就可以完成商标转让。我国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公司这里给大家解答具体的转让步骤如下:首先,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共同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根据《商权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在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后,双方必须到商标局交送《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1份,并附送原《商标注册证》,在提交申请书时,还要缴纳申请费、注册费。

其次,商标局对申请进行审查。商标局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所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否齐备,转让方转让的商标和使用的商品与原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完全符合,受让方使用的商品的质量与转让方使用的商品质量是否一致,转让方的商标是否从未使用过等事项。审查的结果,认为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可以转让,予以核准,发给受让方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如果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则会驳回申请,并以《商标转让驳回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受让方。

受让方不服,可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如果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最后,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商标注册公司告诉大家根据《商权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后,会发给受让方相应的证明,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受让方就享有“××”商标专用权。

优质的国际注册服务促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国际注册处认真贯彻总局党组和商标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和改革意识,注重协调联动,优化、简化、细化工作流程,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全面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增强意识,改进服务,创新发展。一是积极增加咨询电话和答疑人员的数量,进一步提高咨询和答疑的满意度,不遗余力地做好对国内外申请人的服务工作。

二是落实国际马德里商标申请“特岗”制度,严格规范工作流程,畅通沟通服务渠道,扎实推进面对面、电话、网络“三位一体”沟通机制。三是积极推动办事处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商务部驻外机构等单位的人员交流,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协调联动,积极行动,内外兼备。灵活灵活。结合各项业务的实际需求和工作量变化,继续挖掘潜力,以旧带新,优化结构。二是积极开展与法院系统的交流。市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陈金川、宋玉水等30多人来到商标局,就国际商标注册相关问题进行调研交流,为法院进一步完成商标国际注册行政确认案件的审理提供支持。

三是充分利用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关系密切的优势,切实发挥桥梁作用。一方面要积极行动起来,为企业“走出去”服务;另一方面,要积极参加马德里体系法制建设工作组等会议,在国际平台上积极反映中国的要求,增强话语权。优化流程,注重实效,深化改革。一是全面排查部门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坚持以商标注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指导,着力研究解决,提高注册工作流程科学化、流程便捷化水平。

二是全面落实改革措施。一般来说,要规定文件办理时限,细化各环节时限;简化部分赴马德里国际旅游的申请材料和手续,规范异议案件档案管理制度,提高审查效率。三是完善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全部门工作“周报”制度,实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扎实推进国际异议疑难复杂案件会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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